标      题 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59号(C类1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627 文      号 藏农厅办案字〔2022〕4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2-08-09 19:06:05

时间: 2022-08-09 19:06:0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背景色:

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59号(C类10号)建议的答复

布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西藏生猪企业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猪产业是保障食品供给安全的基础产业,猪肉供应事关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支持西藏生猪养殖企业,确保生猪养殖稳产保供,是巩固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巴山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是目前全区最大的生猪养殖企业之一,2021年底生猪存栏18000头,出栏8500头,为全区生猪稳产保供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特别是在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之后,一是相继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藏自治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西藏自治区藏羊藏猪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2019-2020年)》《西藏自治区扶持商品猪生产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增强猪肉供给等方面的政策举措。二是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要求,为有效应对生猪市场波动日益复杂的新挑战,防止生产大起大落,我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建立以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为目标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划定产能保障底线,完善和强化调控政策措施。三是2021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方式,让消费者的“菜篮子”“肉盘子”更“阳光”,让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更规范。通过加强各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下架及销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针对“严格落实中央和地方冻猪肉储备任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冷库资源参与猪肉收储区内企业养殖的生猪”内容,自治区商务厅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副食品管理办法》,通过日常检查和抽查等多种方式不间断开展储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承储企业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储备肉的工作要求,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到位、质量完好。建议山南市乃东区巴山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积极与自治区相关承储企业主动对接,并参与政府储备肉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加大对区内、区外市场调研力度,借鉴其他企业做法和经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化科学管理,有效降低成本。五是我厅将进一步加大与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沟通衔接力度,切实解决巴山农牧实业有限公司销路难问题,扩大商场上生鲜肉供应比例。

感谢您对我区生猪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0891-6323678。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9日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