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25年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18:29:09 |
2025年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西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三)负责妇女儿童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提供妇女儿童保健、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医疗救治、预防、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妇女儿童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转诊病人的诊疗服务。
(五)负责全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汇总上报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妇幼医疗保健联合体建设,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专业人员培养培训、业务指导及智慧妇幼建设等工作。
(七)开展妇女儿童相关医学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合作,承担全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临床教学、实习和进修任务。
(八)承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院内设7个综合管理机构,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运营部、医疗管理部、保健部和运行保障部。24个临床医技科室,分别为:孕产保健科、产科、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NICU/PICU)、普儿科、儿外科、妇女保健科、妇科、优生优育服务科、健康教育科、门诊科、五官科、中医科、急诊科(发热门诊)、预防接种科、妇产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医学科、ICU、手术麻醉科、放射科、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超声医学科、病理科。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704.07万元,比上年减少 3288.68万元,减少10.61%,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内含有金额较大的往年结转经费以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土地划拨费 ;支出预算27704.07万元,比上年减少 3288.68万元,减少10.61%,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内含有金额较大的往年结转经费以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土地划拨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7.5万元,比上年减少 19.57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7万元。)比上年减少20.07万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上年增加0.5 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院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将开工,将会增加专家指导与协调会议次数。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0量,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15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5.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06万元,增长25.68%,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氧气费等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426.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954.3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01.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70.44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还未登记不动产权证),车辆1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4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908.61万元,主要是:医疗专用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6个,资金9728.31 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费 | 1500 | |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 | 600 |
详见附件1-11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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