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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将建立国企职工体检制度
2007年11月30日 来源: 作者:

 

    继2006年西藏自治区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制度后,今年西藏自治区将建立国有企业职工体检制度。

    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处长尹分水对记者说,去年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制度后,受到了广泛欢迎。为使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广大职工也享受到这一医疗保健优惠制度,自治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建立国有企业职工体检制度。

    国有企业职工体检制度的受惠范围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其中,已办理离退休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每人年标准300元;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和企业在职职工,每人年标准200元。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体检补助资金来源于两方面,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体检费用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安排,企业在职职工体检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由财政负担的体检资金按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渠道,在每年的7月随养老金发放到个人;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可以按标准发放到个人,也可以由企业统一组织职工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