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拉萨市召开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考核鉴定情况通报会。自治区副主席、区爱卫会主任德吉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拉萨市即将成为全区第一个自治区级卫生城市表示热烈祝贺。
12月6日至9日,自治区卫生城市考核检查团根据《西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规定内容,在拉萨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群众、推荐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了环卫设施、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 的情况和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
经过检查,检查团一致认为,拉萨市在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活动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城市卫生面貌明显改善,群众健康意识得到提高,创建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到了《西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考核鉴定合格。检查团建议自治区爱卫会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及命名表彰。
通报会上,德吉指出,创建卫生城市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推进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即:全力推进市民卫生素质教育;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加强市容管理;切实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扎实做好城市卫生防病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建立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长效机制,即:强化政府职责,科学经营城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城市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德吉要求,拉萨市委、市政府要按照考核鉴定组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薄弱环节,千方百计地把整改的成果巩固下去,保持下去,做到既符合“区检”标准,又能让广大市民满意,进一步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推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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