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工商局约谈冲赛康批发市场、雍珠批发市场的12户食品批发户,要求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文明守法经营,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销往农牧区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稳定。
约谈会上,拉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要求食品批发经营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对供应商资质进行查验,查验购进货物是否合格、每批次货物是否有自检报告等。同时强调,拉萨市内食品批发经营户要做到“五个不得购进”,即:不得购进不能提供相应票证的供货商食品、不得购进不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的食品、不得购进超过保质期以及变质失效的食品、不得购进不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通用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外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购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标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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