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周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对该县17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了实地察看,并认真核实文物点的藏文名称,使每一处文物点都能够准确的进行立碑保护。截至目前,林周县已完成132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立碑工作。
2010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确定了林周县17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主要包括古墓葬、古遗址、代表性建筑、岩画等。林周县负责人表示,文物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实行立碑保护,有效防止了城镇化进程中人为活动对文物造成破坏,也让更多人能够了解到藏民族的历史文化渊源。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