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喀则市吉隆县结合实际,对全县2000多个生态补偿岗位进行了合理安排,加强生态扶贫工作力量,多措并举推进生态补偿岗位工作落实,取得了生态与脱贫“双赢”。
2016年初,吉隆县下发了《中共吉隆县委办公室 吉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隆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将脱贫攻坚纳入乡镇主要干部年终考核。并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挂帅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专班,与县督查办、巡察办一同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督查,保障生态扶贫工作落在实处。
同时,在完成区、市下发的各项任务外,吉隆县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扶贫工作奖惩机制,下发《关于组织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采挖虫草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吉隆县委员会 吉隆县人民政府关于“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等,其中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由县委、县政府严厉追责。
此外,吉隆县通过定岗定责、考核评定的方式做好生态补偿岗位脱贫人员的动态管理,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动态管理模式。并按照该县生态岗位有关规定,生态岗位人员在做好巡检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片区内垃圾的清理,做到生态岗位与环境保护的完美结合,真正保护好吉隆县的“青山绿水”和“冰天雪地”。
下一步,吉隆县还将继续加强生态补偿岗位管理,建立重点生态补偿岗位贫困户台账,掌握生态补偿岗位脱贫困难户信息,深挖其无法脱贫致富的根源,集全县干部之智对症下药,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