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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牧民饮水加把“安全锁”
2016年09月20日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

做好农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从根本上来说,事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健康,事关农牧区的发展。笔者认为,新时期,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为农牧民饮水加把“安全锁”。

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的系统工程。首先,要重视水源保护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其次,要因地制宜建设饮水工程,根据各县(区)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既要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又要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最后,要逐步完善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和监测体系。

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农牧区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适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牧区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资金以国家和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途径筹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管护以用水收费为抓手,利用农牧区组建的用水户协会等组织进行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管护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有效运行。

要进一步加强建后管理。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在村、户宣传,倡导节约用水,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环保意识和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意识。督促各县(区)组建用水户协会,采取有效手段监督用水户协会的运行管理,做好管护工作。

要强化社会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我区要重点强化监督机制,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四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工程投资计划、筹资筹劳方案、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