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区情实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加突出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富民兴藏这一原则,围绕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用更好更快的发展,切实推动长足发展同长治久安双轮驱动、两翼齐飞,努力提升各族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获得感、幸福感。
2016年,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区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126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9.8%。同时,加大基层财政财力补助,提高基层政府保障能力,基层支出占全区总支出的75%,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国杰在两会媒体见面会上介绍,西藏自治区筹集资金18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的“双集中”保障,“双集中”人员达到1.96万人。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640元、每年255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均等化,各项社会保险参保300万人。加大惠民利民政策力度,2016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对农牧民直接和间接补贴达到每人4486元。落实99.5亿元,全力支持“4.2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入31亿元,建成保障性住房3.4万套。筹集18亿元,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海拔地区改善供水、供暖、供氧条件试点。
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办好民生“十件实事”,体现了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困难、低收入人群的关心与支持,更体现了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决心。这些政策的落实,给全区各族人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在西藏,一个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同时,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下大力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突出民生导向”新标准。
“将民生的投入和改善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经济环节中,一方面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为西藏经济内生型发展提供最持久的动力;另一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发展性民生的活力,有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融入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机会和技能障碍问题,为社会长治久安奠定最坚实的基础,真正探索出了一条以民生带发展的路子,从本质上体现政府发展理念的转变。”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旦增伦珠表示。
脱贫攻坚首战告捷,是2016年西藏自治区民生工作的一大突出亮点。2016年西藏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85.2亿元,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突出重点、精准扶贫。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76个,易地扶贫搬迁7.7万人。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28个。订单定向培训4.9万人,实现转移就业3.4万人。安排生态保护岗位50万个。有效衔接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启动实施水电路讯网、教科文卫保“十项提升”工程。10个县(区)、1008个贫困村具备摘帽条件,13万人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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