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按照中央要求和区党委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使非公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然而,当前社会上仍有一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民营经济,依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显然,新常态下,要培育发展新动力、厚植发展新优势,为我区经济注入更多活力和创造力,就必须进一步重视和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协调推动涉非公经济政策制定与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工作。要进一步破除妨碍非公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体制弊端,激发非公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努力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下大力气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大力促进非公经济提质增效。
其次,要继续出实招解决好非公企业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体系,为非公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建立政府牵头推动、工商联与非公企业参与、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发挥作用、市场运作的非公经济互助式融资担保平台。三是协调推进民营参股和主导的金融机构、产权交易机构、信用体系的建设。四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出台规范统一的管理办法。五是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企业上市证券融资推进力度。六是通过强化培训,促使企业自身素质提高。七是加大政府对非公企业扶持力度,加强相关政策落实,缓解西藏非公企业投融资难、融资贵,金融企业款贷不出去的问题。
再次,要积极构建全区非公经济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政府部门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建立和完善融资、技术、培训、创业、信息、市场、质量、法律八大服务平台。完善工商联积极参与非公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法律维权、信息发布利用、就业创业等服务机制。另外,要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立正规的个人综合档案,建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融资担保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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