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640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11 11:08:12

时间: 2026-03-11 11:08: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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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区税务系统以《条例》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税收中心工作与重点任务,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规范公开流程,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一是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200余条。其中“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信息640余条,通过“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图解税收”等核心栏目,精准发布税费政策文件97件、配套解读材料279篇、多元化解读产品3个。二是新闻媒体宣传层面,深化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协作,在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及西藏日报等平台刊发原创税收新闻宣传稿件854余篇(次),有效提升税收工作社会认知度与公信力。三是新媒体矩阵运营成效显著,通过“西藏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政策推送、图解问答等各类信息1400余篇,策划推出专题合集4个,总阅读量超59万人次,关注用户数增至12.7万。创新运用短视频、线上直播等新媒体形态开展政策宣传与办税指引,互动性与传播力同步改善。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相关业务办理比例稳步攀升。四是政策宣传辅导精准度不断提高。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针对不同纳税人缴费人群体差异化需求,开展靶向式、精准化宣传辅导。制作发放实体宣传辅导产品1500余份,线上宣传辅导产品数量351个,在线直播录播10余场,线下培训上百余场。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规范,健全内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复杂申请事项。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依法可公开的信息及时精准提供;对不予公开的申请,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书面说明理由,并依法告知救济途径。2025年,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范答复;对其他相关咨询诉求,通过沟通解释等方式妥善回应疏导。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门户网站核心平台功能,优化信息检索、下载等服务模块,提升平台易用性与便捷性。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元载体,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可读性与社会知晓度。加强网站内容常态化运维与安全精细化管理,确保平台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四)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内部工作规程,强化对机关各部门及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监督。动态维护更新“税收法规库”,集中统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与新闻媒体监督,畅通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及时研究处理,以监督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00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0

1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基层税务机关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存在一人多岗、工作压力大等情况,对《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保密审查、答复规范、需求研判等关键环节存在专业能力短板。对此,健全信息公开岗位人员配备机制,推动基层单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同步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二)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邮编:850000,电子邮箱:xzswxc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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