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140 文      号 藏财农指〔2024〕60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5-12-30 12:59:03

时间: 2025-12-30 12:5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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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6号)《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号)及预算安排,现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项目名称: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代码:54000024T000001597441,资金规模详见附件),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并向我厅编报决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支持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高原和美乡村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加强预算管理

请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跟踪督促,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项目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杜绝负面清单,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付项目款或拨入财政专户等方式违规抬高支出进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标准。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衔接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西藏自治区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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